截至日前,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情况反馈全部完成。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2020年10月27日至30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3个州(市)反馈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向富民县、腾冲市、马龙区等37个县(市、区)反馈了常规巡视情况,并向县(市、区)所在州(市)党委书记通报了有关巡视情况。反馈会前,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了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反馈会上,省委巡视组组长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对巡视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州(市)党委有关领导代表州(市)党委表态,并对被巡视县(市、区)党委提出巡视整改要求;被巡视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下旬至9月中旬,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安排1个巡视组对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安排9个巡视组分别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水富市、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罗平县、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腾冲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河口县、思茅区、景洪市、勐海县、祥云县、宾川县、巍山县、洱源县、鹤庆县、华坪县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紧扣相关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政治纪律查起、从政治规矩严起,紧紧盯住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破坏森林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州(市)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再监督,促进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常规巡视重点检查相关县(市、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各级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责任,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1471个;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66个。
从巡视情况看,本轮巡视的40个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职能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有新的进步。
同时,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要求不到位;有的统筹谋划不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防污治污不力。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严不实。有的组织领导不力,压力传导不到边、不到底;有的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有的涉林违法行为多发高发,专项整治走形式。三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四是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有的不重视整改工作,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整改质量不高,整改销账明显滞后。
常规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部分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多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非贫困县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仍有差距;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个别地方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基层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表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隐患突出。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较为薄弱。少数单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严格;基层党建和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基层领导干部政治担当不够。四是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有的主体责任缺位,上推下滑,以部门、基层整改代替党委整改;有的敷衍应付、交差了事,“过关”心态严重;有的进度迟缓,问题长期存在,持续推进不力。
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组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地方党委政治功能;二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治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五是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非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七是树牢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被巡视州(市)、县(市、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良好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工负责、层层负责、人人尽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防范廉洁风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被巡视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表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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